征税原则
薪俸税(Salaries Tax)是香港直接税中的入息税,因税局通常使用绿色信封邮寄税表而被人们戏称为“绿色炸弹”。香港薪俸税相当于内地的个人所得税,但两者在征税原则、税率、免税额度、缴税方式等多方面存在区别,本文将做对比介绍。
征税原则
香港的税制是按地域来源征税,凡是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因任何职位、受雇工作或退休金而获得的个人收入,不论是否已在其他税收管辖区缴税,不论该个人是否具有香港居民身份,均须缴纳薪俸税。
如果您是香港公司的董事,无论在课税年度内在香港停留多长时间,您在该职位所获得的的收入是全部都需要缴薪俸税的。
如果您是香港公司的普通雇员,即使有部分职务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执行,那么在香港公司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都需要缴纳薪俸税。
如果您不在香港公司工作,但收入来自香港,比如被境外公司指派到香港工作,那么香港税局只对香港境内活动所得收入来评估征税。
中国内地的个税采用全球征税原则,即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也就是说中国公民在境外的个人所得也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注:上述提及的征税案例需要根据个人税务居民身份综合考量进而规划,瑞丰德永集团专家团队可为您提供从税务、海外身份、资产配置等多方面的规划,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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